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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命名河西学院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1:22  |  查看次数:[]

119日,国家民委下发《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14号)文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主线突出、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189先进典型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河西学院名列其中。

近年来,河西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思想深深植根于师生心中,营造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和谐的育人环境;学校深入开展“河西走廊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从河西走廊这样的文明过渡地带深入探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在发展规律,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学校积极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从文化扶贫、产业扶贫、医疗及健康扶贫和教育扶贫四个方面助推周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为民族地区培养 “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能发展”的优秀民族干部和教师,为民族地区建设提供人力保障,我校10099名毕业生在新疆就业,成为援疆实习支教支医和就业批次和人数最多、地域分布最广、涉及课程专业最多、时间最长、社会各方好评最多的内地高校之一;积极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第三方评估工作,为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发挥指导引领作用;发挥省级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作用,承担河西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任务,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边疆治理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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